105年度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記錄
105珍字第004號
一、時 間:105年3月13日10:35至11:30
二、地 點:嘉義縣梅山鄉太平村竹林廣場
三、出席人員:應到172人,實到88人,委託出席26人。詳如簽到表及會員名冊(大會手冊第30頁)、網站照片。
四、主 席:梁惠珍 記錄:李煜元
五、理事長致詞:詳見大會手冊第2頁。
六、工作報告:
1.業務及會務報告(含行願志工隊) 報告人:執行長 李煜元
詳見大會手冊第3∼11頁。
2.財務報表查核報告 報告人:常務監事 曹潔如
詳見大會手冊第12∼24頁。
七、討論提案:
第一案: 提案人:理事會
案由:請審議104年度歲出歲入決算案(含行願志工隊)。
說明:附104年度歲入歲出決算表,詳見大會手冊第22頁。
決議:通過。
第二案: 提案人:理事會
案由:請審議105年度工作計劃案(含行願志工隊)。
說明:附105年度工作計劃表,詳見大會手冊第25頁。
決議:通過。
第三案: 提案人:理事會
案由:請審議105年度歲出歲入預算案(含行願志工隊)。
說明:附105年度歲入歲出預算表,詳見大會手冊第27頁。
決議:通過。
第四案: 提案人:理事會
案由:修改章程第20條,理、監事任期改為四年案
說明:原條文『理事、監事均為無給職,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。理事長之連任,以一次為限。理事、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。』修改成『理事、監事均為無給職,任期四年,連選得連任。理事長之連任,以一次為限。理事、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。』
決議:通過,並從本屆第一次理事會召開之日起算。
八、會議結束。
理事長 梁 惠 珍
中華民國一○五年三月十三日